项目概况 蕉岭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检测监测(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佳都˙智慧绿洲1栋16层1604-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 5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GDYHT-20250827
项目名称:蕉岭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检测监测(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蕉岭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检测监测(第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蕉岭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检测监测(第二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650000.00 | 1650000.00 | 否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充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最终检测报告之日止。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蕉岭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检测监测(第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6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6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佳都˙智慧绿洲1栋16层1604-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时间:2026年 5 月 11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裕和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佳都˙智慧绿洲1栋16层1604-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 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获取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蕉岭县金叶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新东北路8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裕和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佳都˙智慧绿洲1栋16层1604-2
联系方式: 19126939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工
电 话: 19126939995
广东裕和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